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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致辞丨王旭:做大事情,过小日子
时间 : 2019-06-17       作者:       阅读数:

尊敬的廉老,尊敬的法学院各位老师,亲爱的2019届本科毕业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前几天,法学院老师跟我联系,邀请我回来作为校友代表为今年本科毕业同学们说几句临别的话。感恩母院,整整二十年前,我来到军都山下,江山留胜迹,吾辈复登临,和四年前的在座诸君一样,开始流光溢彩的法大生活;今天,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你们也成为法治天下、学问古今这弦歌不辍的学院精神新的结晶,所以,首先祝福大家大学生活功德圆满、功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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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与各位学弟学妹既是初逢,又是惜别,相逢是为了送别,人生奇妙,莫过于此。各位青春正好,但马上也要投入社会的滚滚洪流,送大家两句话以资君行。

第一句话是,要做大事情。什么是大事情?可能社会上自有一套成功学来诠释。但是我想,至少法律工作是一项大事情。尽管每一个工作者是涓涓细流,但法治的普遍精神正是透过具体肉身和不弃微末的行动才得以展现。法律工作之所以是一件大事情,本质上就在于运用法律的人是在为其他人规定生活,当这个他人是全体公民的时候,运用法律就是在治国理政。法律的公共性要求为社会分配正义,但法律的专业性又恰恰最可能使正义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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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些年参与审理过很多行政复议的案件。有个案例颇有印象。小区业主复议两个乡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请求属地政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四年不能成功,原因在于该小区恰好一半面积位于一个乡政府,另一半在另一个乡政府。两个政府都以不是完全属地管辖为由彼此推诿,依法不作为,导致一件基本民生需求竟然四年无法满足,小事变成大事,管理者依法麻木,而受害者民怨沸腾。依法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人操持权柄,又有专业技能,如何能同时追求公共性和专业性,如何在繁杂的条文、严苛的程序包围中戒备平庸的恶,保持初学法律时的赤子之心,需要我们养成大格局、大情怀,常养浩然之气;即便你将来不从事法律工作,但这种法律人应有的格局、情怀与气度也应该成为你的精神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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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句话是,要过小日子。大家走向社会,当然要追求锦绣前程,做一个有用的人;但切不要做了一个有用的人,但成了一个无趣的人;切不要追求了大事业,但冷落了家庭,毁坏了身体,泯灭了对生活中美好事物体验的能力。法律度法森严,法律人也常存服务社会的心愿,但用舍由时、行藏在我更是一种智慧,事了拂身去,深藏身与名更是一种情怀。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与家人、朋友一起抬头观瞧灿烂的星空,盛开的花木,与老人、伴侣、孩子一起培养生活的小兴趣,实现生活的小目标,感受生活的简单与质朴,这也许更符合人之为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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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事情过小日子,临别之际,就送这两句话给毕业诸君,也祝愿大家此去经年,鹏程万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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