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于2009年10月29日在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6室召开。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书记兼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秘书长刘建老师,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15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会、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部分成员,学生委员候选人5人列席了会议。
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璐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议程(草案)》。
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璐就学生委员会近期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提出本任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在于强化学生委员会议事、监督、指导的职能,使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更好地联系学院同学、调动学生代表和学生委员参与本会工作的积极性。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提案报告(草案)》。本次提案涉及学生生活、学院工作、学生组织和制度建设四个部分。学生委员的提案主要集中于对学生组织三个职能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提案和提案报告的反馈以及会上的热烈讨论,学生委员提出了很多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议,有助于本会工作的更好开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九条会员资格的解释(草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信息员制度〉的决议(草案)》等三个制度草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九条会员资格的解释(草案)》是学生委员会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制度制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法学院2009级法学实验班的入学情况,对法学实验班同学的会员资格进行的解释。
本次会议还设置了学生委员议事环节,各位委员在该环节就本会的现状和发展建言献策。发言涉及学生会各职能部门间的分工与交流,学生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特色创建,与班级委员会的沟通与联系,本会的对外联络宣传工作等各方面。学生委员的建议均立足于本会各机构职能,旨在更好地服务学院同学,展现了学生委员代表同学、践行职责、积极创新的良好风范。
会议还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团、干事名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主任团、委员、执行委员、干事名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班级委员会成员名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会财务状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体育发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