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晚,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在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6室召开。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管晓立、杨婷婷和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学生委员会主任周璐主持。
会议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共有一个议程。会议主持人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法学院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议程》;在充分讨论和审议的基础上,会议全票通过了该议程文件。
第二阶段共有十二个审议议程。会议主持人向与会人员一一介绍了十二项审议事项的内容、目的和设计思路,总体性规划了我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流程、监察机制和提案机制;认为我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院校两级党组织的领导和院校两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在与会委员群策群力的支持下,必将取得圆满的成果。
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热烈而活跃的讨论。其中,管晓立老师和杨婷婷老师针对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流程、机构设置和文案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性的建议和切中要害的指导意见,与会委员吴昉等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第三阶段共有十二个表决议程。大会以举手投票的方式一一通过了上述十二项文件。
第四阶段由与会委员和职能机构的负责人讨论会议筹备工作。双方就本次大会可能存在的问题、工作重点和方法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磋商。
第五阶段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管晓立作了总结发言。首先,他对以周璐为主要代表的学生委员会和我院其他学生组织为我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大量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赏;接着,他表示对筹备委员会的委员们寄予厚望,勉励他们齐心协力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其后,他向新产生的筹备委员会及其职能机构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展示我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窗口和凝聚我院同学人心、解决我院同学忧难的主要渠道,要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各项工作,要以民主集中制开展各项工作、保持队伍的团结合作,要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为法学院的学生工作想点子、找路子,要科学协调团队发展和个人发展、做到两平衡、两不误;最后,他表达了对我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良好祝愿。
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
(通讯员:刘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