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学生活动中心106会议室召开。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刘建出席了本次会议。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璐主持会议。
在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璐总结了学生委员会的近期工作后,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了法学院学生会、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在审议过程中,学生会主席赵旗志、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主任张骥结合报告对工作情况向其他委员作了进一步说明。会议还就提案报告草案和本会章程解释草案、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等制度草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会议的核心为学生委员议事环节。全体学生委员以问答和讨论的形式就本会的工作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第一,在本会各职能机构交流和合作方面,学生委员提议加强同本会基层组织班级委员会的直接联系,提高班级委员会参与学院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在法学院学生会工作方面,学生委员提出了应明确各部门分工、加强部门间合作;调动高年级同学参加学生会活动的积极性;建立对活动参与嘉宾的回馈制度;树立法学院优秀品牌活动等宝贵建议。本环节讨论热烈,气氛活跃,每位学生委员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促进了相互间的沟通,加强了彼此间的了解。
随后,会议对法学院学生会、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的人事名单、财务状况,班级委员会的成员名单进行了备案。
会议还从法学院2009级6名学生代表中,通过民主表决,选举了来自09级3班的杨御超和09级4班的陈佩珊为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
会议最后,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刘建老师发言。他对本次委员会议进行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整个会议过程开展得有序、规范,气氛活跃。同时,他嘱咐各职能机构一定要将会议的讨论成果予以尽快落实。
至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三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圆满结束。
(通讯员:万亚会 周其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