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与法律语言教研室联合组织的“法与语言学术研讨会”在国务院第二招待所顺利召开。我国理论法学界的多位著名专家和法学院的相关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以多方对话的方式进行,学术火花不断,讨论热烈而高效。学者们围绕着法律语言学的研究范围和研究价值、法与语言之间的密切联系这二大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针对法律语言学的研究目的、法与语言之间的相互促进和结合、法的语言即法的居所、法律语言学的研究方法等法律语言学研究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法理学研究所所长舒国滢教授指出,一所学校的学术建制对学科发展的影响是重大的,法律语言教研室对法律语言学的发展意义不言而喻;法律语言学是一个涉及多学科交叉的学术领域,为法理学提供了多向进路和方法增长点。法律语言学的学科定位和研究目的尚不够明确,希望通过这种有意义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法律语言学研究的深入。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谢晖教授专程到会,并做了精彩的发言。他说,能够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与语言学术会议他感到非常荣幸,他指出法律自身是一种语言现象,既可以从语言学家视角研究、也可以从法学家视角研究,本体意义上的法律语言研究应该是方法意义上的法律语言研究。
刘星教授的发言生动而充满激情。他指出,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安身立命所在是提高法律运作效率、树立法的权威性,法律要有能力使公众相信专业“行话”的庄严。对于法律语言所涉及到的语种隔阂问题,他从语言的可译性和不可译性的辩证关系出发,阐释了“法律共同问题”的意义。
姜晓敏副教授做了主题发言,她说到法律语言研究在中国几千的传统中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法史学界十分注重对法律语词的梳理。她以“绞刑”、“徒刑”等术语为例,对同态语言形式在古代、现代的不同语义做了具体分析。
作为会议主持人,刘红婴教授指出,这次学术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法学框架中语言研究的价值、法理学与法律语言学的互动互通。将法律语言学纳入法学体系来研究对这一学科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如何发展法律语言和使其在法的生态中健康成长是学界需要共同关注的焦点;法理学与法律语言学之间的关系是一体的、相关的还是边缘的?希望通过此次学术研讨会能够为法律语言学研究提供宝贵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会议成效显著,与会的专家学者加强了彼此之间的沟通,碰撞出的学术火花为法律语言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源泉。与会者还一致认为,此次会议为学术会议形式的创新提供了成功模本。
此次“法与语言学术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将促进法与语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也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