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的将课内所学与法学实践相结合,并依照教学大纲的安排。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在我校模拟法庭E204,主讲法学专业主干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何兵教授,组织学生举办了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
该次模拟法庭以轰动一时的“中国行政许可第一案”的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诉商标局商标代理案为案源,由国际法学院学生代表被告商标局,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代表原告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刑事司法学院学生组成审判组织,其余学生负责书写上诉状。
模拟法庭依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其中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围绕着以下两个争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1、在国务院已经明文废除商标代理的行政审批与商标代理人的资格核准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资格进行商标代理;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30日以工商企字[2003]第55号文件的形式,下发的《关于商标代理行政管理审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是否有效。原告主张依照《律师法》及相关法律,律师事务所有资格进行商标代理。被告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关于“商标代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权限规定;被告就国务院废除了行政审批却仍需要登记来维持社会经济秩序来答辩。最后审判组织作出判决,采纳了原告的观点。
模拟法庭结束后,何兵教授就模拟法庭中同学的表现及中间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点评,肯定了同学的努力成果,但同时也就模拟法庭中的不足提出了更高的期望。点评结束后,还播放了法学院老师们进行的模拟法庭的光碟,何兵老师就此对模拟法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具体讲解。
据悉,此次模拟法庭同学们从4月底接到案件材料后进行准备,五一长假期间进行了小组讨论查阅资料,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彩排了两次。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同于一般的模拟法庭比赛,注重的是协作而不是竞技,不仅让同学培养了团队的协作的意识,加深了对课堂知识的理解,更重要的是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平台,由此懂得作为一名法律人,不仅应该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应具有敏锐的思维和善辩的口才,多多关心身边发生的事情,用法律人的思维,思考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同学们很感谢何兵老师及法学院对此次活动的关心与支持,并且希望有机会多多进行类似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