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刘莘教授为团长,郎佩娟教授、王成栋教授、蒋立山教授、胡继晔副教授、陈锦辉副教授、郭琛副教授、姜涛副教授为成员的法学院瑞士访问团一行11月4日凌晨到达苏黎世,圆满完成对瑞士、法国、比利时的访问,于11月12日回到北京。
作为中瑞法律合作项目之一,中国政法大学与弗里堡大学合作交流已经有五年时间,此次访问以《中瑞法律的执行》为主题是2012年的第二回法律交流,也是对瑞方第一回交流的回访。
双方对交流都十分重视,作了充分的准备。八个单元十六位教授、副教授、法官、律师和其他法学教学科研人员作了主题发言和点评,中方成员每人还作了各主题主持人。研讨围绕法律执行的规范化、刑法能否有选择性的执行、证券法的执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执行进行了坦诚、深入的交流。根据会议安排,中方首先由王成栋作《论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建构》的发言,随后蒋立山《中国法制成长与下一步发展的策略》、胡继晔《中国金融法的执行》、姜涛《中国刑事法的选择性执行问题》、刘莘《行政决定的执行》、郎佩娟《中国行政综合执法问题》、陈景辉《司法判决的法律效力问题》、郭琛《中国宪法司法化》分别作了发言。
弗里堡大学联邦学院院长哈尼皮特教授不仅分别作了《瑞士行政决定的执行》和《行政责任对行政执法的影响》两场报告、副院长白莎教授作了《瑞士法治与行政法的执行》的报告,两人还始终参会,并为中方学者答疑解惑。吉哈德的《合法性、机会及替代——瑞士刑法的应用》、丽嘉的《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奥托辛巴的《NGO对瑞士执法的影响》、艾伦却伯的《瑞士行政法院系统》、妮娜的《瑞士宪法的司法化》报告都很精彩,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瑞士相关法律理论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瑞士作为欧盟成员国,也反映了欧盟与瑞士之间法律制度的融合与相互促进,更主要的反映了欧盟对成员国法律制度的促进。
各个专题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瑞方对中方学者的坦诚、真诚表示高度赞赏,而中方学者数次听到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要结合中国的实际进行法治建设,对瑞方的建议也印像深刻。瑞方不仅对会议作了精心的安排,而且对中方居住、饮食、交通、参观进行了细致周到的服务。双方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临别时皮特教授用西方人特有的方式与中方每一位成员一一拥抱话别。
为了进一步增强感性认识,切身体会欧洲有关发达国家社会进步与法治建设的关系,了解法治社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根据出访行程和瑞方安排,出访团还参观考察了苏黎世、日内瓦、因特拉肯,法国巴黎、卢瓦尔河以及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尽管一些成员数次到访欧洲,但访问团每一个人都十分珍惜这次交流、学习和考察访问的机会,热情参与,不放过每一个环节;而且团员之间互相照顾、互相帮助、相互交流,气氛融洽,人人心情愉悦,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值得一提的是,出访前大多成员彼此并不熟悉,但在行程中却能很好的互相帮助,如胡继晔以他的外语和交往优势不仅为同事服务还为促进中瑞双方学术交流加深彼此了解提供了许多帮助。而郭琛则勤劳而细致的为大家提供服务,是一个出色的成员和联络员。当然,院负责对外交流的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同事,在之前和过程的精心安排则为这次成功交流打下了基础,如细心编制《出访手册》是一个可以称道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