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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2009级法学实验班专业导师、学生见面会
时间 : 2009-09-29       作者:学工办       阅读数:

郑永流教授介绍法学实验班改革方案

专业导师和学生见面会现场

    受学校委托,法学院承担了2009级法学实验班学生的培养任务。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学期初召开专题院务会研究法学实验班培养方案,决定成立法学院法学实验班教学指导委员会,由薛刚凌教授担任委员会主任,下设教学领导小组和专业导师组。在薛刚凌院长的主持下,法学院制定了专业导师制实施办法,对教学领导小组、专业导师组以及专业导师的职责及相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有关精神,确保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上的有力保障。

    在张生副院长和导师组组长郑永流教授、副组长王天华副教授的精心筹划和安排下,2009年9月22日下午,2009级法学实验班专业导师及学生见面会在端105成功举办,见面会由张生副院长主持。

    张生副院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法学实验班专业导师和学生的基本情况。根据学校法学实验班培养方案要求,2009级实验班50名学生分为6个学习小组,每组 8-9名学生,由2-3名专业导师指导。在法学实验班前四学年中,专业导师主要是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着重于学生学习方法、研究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形成学生个性化的培养方案。为了给实验班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法学院在专业导师的配置上花了很大气力。导师分别由法学院、民商等四个法学院的教师承担,他们分别毕业于国内外著名高校,不仅业务能力强,而且对待学生认真负责。

    随后,法学实验班改革方案的主要设计人郑永流教授从两方面介绍了此次改革的情况。一、郑永流教授首先从法学教育的性质、目的向大家介绍了为什么进行改革。他说,从法学教育的定位和它的本性来看,6年制法学实验班的教育改革实际上是回归法学教育本位,而并不是创新。二,他对实验班两个不同阶段的学习内容和培养目标进行了介绍。从学制上讲,它不同于过去的法学教育模式,6年是打通的,第一阶段即前四年要使学生建立起完整的知识体系,第二阶段要使学生具备初步的动手能力,即运用法律知识的基本技巧和能力。

    最后,专业导师和学生按分组情况落座。开始了师生第一次见面的热烈谈话。教室里迅速沸腾起来,同学们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对学法学的想法、对未来学业和职业生涯的规划和存在的迷茫同导师进行交流,导师们耐心细致地解答同学们的问题,谈话中包含着对学生如何做人、做学问以及如何规划未来的谆谆教导。同时,师生们还就今后如何开展专业指导进行了商讨。
    张生副院长在总结此次活动的时候特别强调,实验班的每一位同学是学习和活动的真正主体,同学们最后的学习效果怎么样,最终要在个人的职业生涯中体现出来,通过在政法大学6年的学习,将来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一定要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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