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改革暨法律实践教学启动仪式隆重举行
时间 : 2009-07-13 作者:学工办 阅读数:
(法研通讯社 陈阳
陈春旭
杨守广)7月6日,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改革暨法律实践教学启动仪式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19教室举行。我校副校长、研究院院长朱勇,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分党委书记刘大炜、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许身健教授和指导研究生法律实践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代表20余人以及首批参与法律实践教学的近40名研究生出席了启动仪式。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主持启动仪式。
朱勇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高等法学教育发展和学校整体改革发展层面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学教育和培养模式的改革方向和具体措施。朱勇对法学院长期以来在研究生教学改革和培养模式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且希望法学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我校甚至国家的法学教育改革作出努力。
薛刚凌介绍了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改革的整体思路和具体方案。 薛刚凌指出,作为学校的改革试点,法学院培养改革以加强文献阅读、论文写作、沟通交流及法律实务等能力培养为改革突破口,以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改革目标。2008级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已经实施了一学年,通过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培养改革已经取得一定成果。薛刚凌强调,此次实践教学改革是法学院顺应国家法制建设需要、针对目前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作出的重要探索和迈出的关键一步,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仪式上,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任许身健教授和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刚先生分别发言。许身健回顾和总结了法学院在实践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王永刚表示为能够参与法学院此次重要改革而深感荣幸,他认为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不仅是国家教育的大事,更是相关法律实务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代表兼职指导教师郑重承诺为此尽自己绵薄之力。
最后,参加此次暑期实践的研究生同学和指导律师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改革暨法律实践教学启动仪式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附:法学院首批(部分)实践教学单位包括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博景红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明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和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