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8日下午,法学院在学院路校区召开研究生培养改革会议,研究研究生培养改革事宜,各研究所负责人焦洪昌、舒国滢、郑永流、马志冰、席涛和班文战等教授参加。副院长何兵教授主持会议。
为适应高等法学教育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不同类型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顺应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趋势与潮流,必须坚定推行培养改革,转变培养观念,科学设置课程,加强综合能力培养,逐步推行学术型与应用型分类培养。
法学院院一直酝酿研究生培养改革。根据学院统一部署,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十余次,广泛听取导师和研究生意见或建议,用时一年左右,形成《法科研究生能力目标管理体系》。院长薛刚凌教授多次参加专题座谈会,直接听取专家和学者意见,对文件作修改完善,并将能力目标管理体系融入培养方案。这次培养改革的核心是在未完全实施分类培养机制之前,法学院以加强基础能力培养为培养改革突破口,切实提高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及实践等能力。鼓励研究生自主、参与性学习。
会议分析了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培养方案、实际培养情况和改革趋势,与会人员热烈探讨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会议强调,各专业应根据学科特点、学生兴趣、就业趋势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课程;根据研究生培养特点,科学把握培养规律,善于调动导师与学生积极性,严格考核制度和淘汰机制,把培养方案落到实处。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研究生培养改革要点。主要包括学位公共课增加一门《法学方法与论文写作》,学位专业课增加《综合阅读》,并增加一门限选课《实务技能》,其他培养环节的课时和学分适当减少;会议决定专业课教学以研讨课形式为主,课堂教学注重师生互动。
研究生培养改革是我国高等教育向深层次推进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学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改革,积极稳妥地把这项改革落到实处。研究生培养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学生未来负责的精神,科学把握和运用教育规律,不断探索和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