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强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科建设, 12月24日上午,法理学研究所和法律史研究所党支部在海淀校区科研楼A913会议室成功举办 “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重思法学教育理论常识”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彤彪老师主讲,法理学研究所郑玉双、汪雄、吴然和法律史研究所李倩、郭逸豪等教师,以及法学理论专业部分研究生参与本次活动。活动由法理学研究所所长高尚老师主持。
讲座正式开始前,高尚老师对主讲老师以及讲座主题进行了简单介绍。她强调,清晰准确地把握学科理论常识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基础,重视并澄清法理学教育中的基本常识,不仅是教学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提升思想认识、落实“学思践悟”的必要手段。因此,同学们应当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聆听讲座内容,做到学深悟透、学用结合。
讲座伊始,史彤彪老师结合现实,以法律人常常因专业视角对日常生活中的某些常识产生误读为切入点展开讲座内容。本次讲座共分为以下七部分内容:丛林法则的解读、人治与法治的区分、伏尔泰关于言论自由的名言、美国1919年申克案与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卢梭关于自由的名言、法律体系概念的使用、法无授权即禁止原理的运用。
在第一部分,史彤彪老师认为以往基于“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提法对丛林法则进行的解读具有片面性,法理学在展开研究之时不能仅仅将生物学知识进行迁移,而应当结合社会实际予以反思,从“适者生存”的自然界秩序到“不适者也能生存”的人类社会秩序,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利互惠才是人类社会的应有之义;在第二部分,史彤彪老师以朱元璋“杯茶之情”的历史故事引入对“法治与人治”的讨论,并通过回溯中外历史的方式,结合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学者的经典叙述对“人治”的概念进行思考,认为人治不能等同于专制与野蛮,与法治相对应的不是人治,而是专制,在现代社会中应当坚持法治道路;在第三部分,史彤彪老师通过文本考据的方式,结合伏尔泰的生平以及学术研究,澄清了伏尔泰关于言论自由的思想,并强调在治学过程中需保持严谨态度;在第四部分,史彤彪老师深入分析申克诉美国案,以霍姆斯大法官通过“戏院中谎称起火”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何种言论构成明显且即刻的危险的司法判决,分析了言论自由的界限;在第五部分,史彤彪老师结合对卢梭名言的两种解读,探析了卢梭自由观思想;在第六部分,史彤彪老师结合对“法律体系”一词的滥用,讲解了法律体系特有的含义与用法,并介绍了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及其包括的法律部门;在第七部分,史彤彪老师从婴儿安全岛事件切入,对于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法无授权即禁止之原则应该如何理解与运用进行了详细介绍。
在与谈环节,李倩老师分享了她对史彤彪老师精彩讲解的深刻体会。她表示,史彤彪老师的报告不仅以新颖独特的视角切入主题,而且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呈现了复杂的理论和概念。通过这次讲座,学生们不仅能更加全面地掌握基础知识,还能激发他们思考传统理论的新角度,鼓励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保持批判性思维。
汪雄老师结合他在教学和研究的过程中所发现的常见理论误解,深刻说明了对基础理论进行澄清的重要意义。汪雄老师强调,基础理论的澄清是法学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独立判断能力的关键步骤。同时,汪雄老师结合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分析人治的内涵以及结合黑格尔对自由的层次划分,与史彤彪老师展开了交流。汪雄老师认为,史彤彪老师的讲座为重新审视这些经典理论提供了新的视角,有利于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不断探索创新,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进步与发展。
郭逸豪老师将讲座内容与社会现状相结合,与史彤彪老师探讨了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基础。同时,郭逸豪老师将自己以往授课过程中对卢梭自由观念的讲授与本次讲座相联系,认为史彤彪老师的讲授让他重新审视了这一经典理论,并为其教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史彤彪老师的讲座不是对传统理论的复述,而是启发式教育的一个典范,能够鼓励教师们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教学路径,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通过这样的交流,不仅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碰撞和融合,也为法学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
吴然老师表达了对史彤彪老师生动讲解技巧的赞赏,并指出史老师的授课风格为她未来的教学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范例,史彤彪老师不仅展示了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专业知识,还在讲座中巧妙地融入了人文关怀,使得整个讲解过程既富有教育意义又充满温情,有利于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背后的人文价值和社会责任。此外,吴然老师认为可以进一步深入对比分析中外法律实践,通过探析国外判例中自然法精神的体现方式,更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推进公平正义的实现。这不仅是对传统法学理论的一次深化拓展,也是对当代法治建设的一种积极回应。
郑玉双老师最后总结道,史彤彪老师启智润心、因材施教,具有严谨的学术精神和深厚的家国情怀。本次讲授创新方法和思路,注重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使用了大量图文资料,还与在场同学进行亲切互动,有效实现了对基础理论的澄清,更有力拓宽了我院法学专业师生的学术视野,在启发推动教育改革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法理学法律史等专业师生将更加重视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紧密结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两办意见”为指引,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优化法学教育质量和法学研究能力,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断深化理论研究,强化理论自信,推动实现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的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和法治中国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和人才保障。至此,“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重思法理学教育中的理论常识”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