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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教学茶座第四十九期:法律史专业教学改革漫谈
时间 : 2024-10-16       作者:       阅读数:

  2024年10月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发展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第四十九期漫谈教学茶座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行。本期活动以“法律史专业教学改革漫谈”为主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腾老师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姜晓敏老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陈煜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赵晶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李富鹏老师担任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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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开讲之前,主持人姜晓敏老师表示,作为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我们要深入学习《论教育》的精神内涵,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中国政法大学近日也举办了“人民教育家”张晋藩在法大的相关活动。张晋藩先生是法律史学科的重要创立者,法律史这一专业近期也因此被格外关注。但在教学实践中,“中国法律史”课程也往往是一门被学生们视为畏途或者说不得不学的名不副实的必修课。为了摆脱此种困境,教学改革实为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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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的教学工作,主要由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法律史学研究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这三个机构的教师承担。本次活动的与谈人陈煜老师是法律史学研究院的主要负责人之一,赵晶老师是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负责人,李富鹏老师是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的负责人,法大三个法律史单位的有关负责人都参与了本次漫谈教学茶座。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教学的主管单位,在教师发展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有幸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腾老师作为本次漫谈教学茶座的主讲人。

  朱腾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科教学的主要负责人,本科、硕士、博士均毕业于法大,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教师。他从教至今已有14年,最近在《法学教育研究》上发表的《“中国法律史”本科课程教学改革片思》一文对摆脱当前“中国法律史”本科课程的教学困境很有助益。本次漫谈教学茶座就如何设计“中国法律史”课程内容及如何组织课堂教学等问题展开探讨。

主讲人朱腾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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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以自身经历为引,谈到自己所见到的法律史课程其实并不枯燥乏味,并进而指出法律史课程教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根本在于整个法律史学科在学术体系中的边缘化状态,并非单纯依靠课程改革就能轻易解决的。抛开法律史专业自身的学科地位等问题不谈,主讲人本次讲座主要是从一线老师的视角出发,探讨如何提高课程设计,从而推动法律史专业教学改革。

  主讲人首先聚焦于当前老师们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种种问题,并逐一进行了深入探讨。首要提及的是教学内容方面的问题,主讲人认为这突出体现在教材的问题上。他指出,市面上的中国法律史教材普遍以王朝为纲,人为地割断了制度的发展,又以部门法为目,略显比附,同时还存在割裂的思想史和制度史的问题。接着,主讲人提到教学组织方面的问题,他认为应当注意课前预习如何进行、课后复习及延伸阅读如何进行以及如何检测学习效果三点。最后,主讲人还指出了教学形式方面的问题。主讲人观察到,目前教师在对待新技术和新工具时存在两种极端态度:一种是保守固执,视新技术为无用之物,拒绝采纳;另一种则是盲目追求技术,课件制作过于花哨,忽略了教学内容的本质。主讲人强调,这两种倾向都偏离了教学的初衷,不利于教学效果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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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三项内容主讲人也谈了自己的解决方法:首先是要对知识点进行重新组合。在教材选用方面,主讲人推荐了黄源盛老师的《中国法史导论》、邓建鹏老师的《中国法制史》以及李启成老师的《中国法律史讲义》三本书籍,或可为学生们的课前预习读物。对于章节结构的划分,主讲人将章节分为导论、律令法准备期(三代至春秋)、律令法初创期(战国秦汉)、律令法发展期(魏晋南北朝)、律令法兴盛期(隋至唐中期)、律令法调整期(唐中后期至两宋)、律令法衰弱期(元至清)、律令法退出期(晚清民国)。主讲人提出,课程内容要专题化,例如在中国古代,法律本质上是治理的一种手段,我们可以以治理权及其展开为主轴,探讨治理的主体、对象、内容等。另外,要认可日常统治和制度逻辑并重,制度的调整也源于现实需求。因此,对中国法律史各阶段的法制讲解需从制度出发,进行专题划分,例如可以划分为:立法活动与法源、政府架构与职官管理法、家庭法、犯罪与刑罚、财税赋役法、狱讼制度。主讲人详细阐述了划分这些专题的依据,并指出中国古代政府的职能主要涉及刑狱和税收;另外,由于犯罪与刑罚比较重要,或可单独成一个专题,而近代法则需要按六法体系单独整理专题。这种知识点的重组方式,能更清晰地展现中国古代法律治理的逻辑,避免盲目比附。

  其次,主讲人也提供了针对教学组织解决的总体思路。一是课堂内外相对化。主讲人建议给学生提供课前预习资源,并贴心地提到,对于学生来说,看书可能比较枯燥,所以还可以推荐学生看一些优质的影片和视频资料。课后阅读文献的选择上,主讲人邀请法律史学界的多位学者,包括在场的陈煜老师和赵晶老师,经过认真筛选,共同制作了一份具有指导意义的书目清单。这份清单分为初阶和进阶,提供书籍的基本内容及推荐理由,供学生自由选择。此外,主讲人还鼓励师生多交流,包括课程感受、疑难问题及读书心得等,将课堂延伸到课外。二是考核覆盖全过程,及时给予学生反馈,这也可以杜绝学生“要分”的情况。三是考核形式多样化。主讲人设置了平时成绩10%、期中成绩40%、期末成绩50%的比例。主讲人认为,平时成绩无需通过点名获得。期中考核要注重反馈,可以采取读书报告、小论文、思维导图加小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思维导图是内容提纲,视频则是针对思维导图进行讲解。这需要学生们自己控制好时间,超时或不足都会扣分。主讲人提到,自己在实际教学中看到有学生采用了多人对话的模式,很新颖。期末考核包含闭卷基础知识测试和需要灵活运用知识的开卷内容,例如可以让学生编一个古代案例并分析怎么审理或撰写上奏文等,考察学生的综合理解能力。

  最后,主讲人就如何上好一堂课谈了自己的看法。在课程开始前,建立微信群,明确教材选择、课堂纪律、考核方式及助教安排等。课前将预习材料、课程辅助视频都发给学生。在制作课件时,要融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于一体,灵活运用动画效果,并全程摆脱鼠标控制。主讲人提到,课堂教学时,应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和新技术手段,例如雨课堂等同步软件,并适当穿插案例和事例。同时,讲课时的停顿也很重要,所谓“此时无声胜有声”。在举例时,他特别提醒,背景音乐应精心挑选以保证与讲解内容适配,音量和时间需适当控制,最好不超过10秒。课后反思同样重要,应通知学生课后复习要点及延伸阅读文献。此外,课堂总结部分也不容忽视,主讲人认为,任课教师应回顾课堂内容,查阅学生留言,并与学生进行交流。

主持人姜晓敏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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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晓敏老师也十分认可朱腾老师提到的教师工作的精髓在于给予有效地反馈的观点,她特别提及朱腾老师连标点符号都帮学生细心修改的行为,实属难能可贵。但鉴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数量庞大,学生的反馈往往容易被忽视。此外,期末考试结束后,也缺乏一个专门的讲评平台,使得课堂教学质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几乎成了教师的“良心活儿”。姜老师还进一步指出,教学效果的好坏不仅和课件技术有关,内容展示的选择同样至关重要。形式和技术虽然能够外在地吸引学生,但内容的选择则与教师自身的知识视野紧密相关,是更为重要的内在吸引力。

与谈人陈煜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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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煜老师首先高度赞扬了朱腾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教学技术上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称赞其如同春风化雨般滋润着学生的心田,也彰显了一个充满良知、教学热情及学科使命感的好老师形象。

  陈老师接着提及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学现状,指出学生来自不同年级和学院,需求多样,难以一概而论,因此强调了对不同学生需求进行调查的重要性。他提到,虽然课件和教学技术能够迅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但选择优质课程内容才是更为核心的关键。此外,陈老师也提到统一教材的问题,强调了学生后续面对考研、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时都需要统一的教材。

  最后,陈老师分享了自己参加“人民教育家在法大”活动的感悟,阐述了自己在学习时对于好老师、教育家的理解:心有大成、家国情怀、为人师表、乐教爱生、面向未来、争创一流。“强国必须强教,强教必须强师”,陈老师表示,一位老师虽未必能成为人民教育家,但也可以致力于成为一位人民教育工匠。

与谈人赵晶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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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晶老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一是大学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和老师课程设计的张力有多大;二是这门课程对于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的贡献与定位;三是教师如何针对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和兴趣进行有效教学。

  赵老师首先强调,大学教育的根本原则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否则便与高中教育无异。他进一步质疑,大学法律史教学究竟应传授什么?他指出,当前课程考核过于侧重知识点的背诵,而非对体系的把握、对原理的运用,这引发了关于课程定位的深层次思考——在法学院开设中国法律史课程的核心目标何在?

  接着,赵老师探讨了课程开设的时段问题。他认为,尽管中国法律史作为专业必修课,但对大一尚不具备法学基本知识与方法论意识的学生而言,它更像是一门通识课程。有的老师注重知识点讲解,有的则强调趣味性,还有的致力于传递价值观。赵老师结合个人经历指出,将中国法律史课程安排在大一阶段,实际上削弱了其在法学院中的归属感,难以达成理想中的教学目的,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教学资源的浪费。譬如法理学课程分为引论与进阶两个阶段,正是在回应这种教学需求。

 最后,赵老师提到,时代变迁,价值观异化,身处这种结构中的教师该如何兼顾官方评价、学生需求以及自己坚守的职业初心,也是一门具有挑战的课程。


与谈人李富鹏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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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富鹏老师也在朱腾老师的讲话中发现了诸多共鸣之处。他提到,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课程由十几位老师共同授课,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知识市场。李老师认为,这十几位老师的课程总有一款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偏好。他还提出,如果每位老师都能分享自己的法律史教学大纲,交流各自对法律史的理解,这也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李老师还指出,各国法学教学面临的一个共同挑战是,如何将自己国家的传统融入国家法体系之中。然而,对于如何构建这个“套子”,以及哪些内容能够纳入法学院课程的基本范畴,大家的理解并不一致。李老师也谈到了大学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他认为在信息时代,人类在知识总结、知识整理时,可能甚至不如一些AI做得又快又好,老师们至少也可以对学生的认知做一些挑战,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

其他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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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史学研究院的李典蓉老师深感朱腾老师的诸多见解与自己的教学心得不谋而合。她提到法制史课程若被安排在大一阶段,好处是大一学生单纯,逃课较少;但同时也需要为学生补充更多基础纲要知识。她为了更深入理解大一学生对法史学科的思想角度,每年会自己去做各地较难的历史、语文的高考题,再决定每年的授课重心以及参考书目。平时需要与学生保持交流,鼓励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拓展,定期更新课件,确保教学内容的解释角度与时代能接轨。例如讲到军律,律本为音律,后世以律代法,她会适当播放古曲如入阵曲,也不排斥歌手五月天的入阵曲。这样教学比较容易拉近师生距离,学生会愿意更直接地在课堂上与老师互动,反馈自己的问题和困惑,也不容易觉得法史内容枯燥难懂。简言之,法史老师其中一个责任,是不能令太多法学专业生不喜欢法史,如果有学生因此喜欢法史,就可能是种下了一个研究根苗。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张雨老师和陈佳臻老师、人文学院李尔岑老师也积极参与了讨论,并纷纷表示他们在自己的教学过程中同样遭遇过朱腾老师所提及的那些问题。他们指出,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实则也是社会引导机制的一种反映,而当前的考试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正不断加剧这一问题。老师们还提到,在授课过程中,他们发现过去常用的许多教学素材已不再适用,因此课件内容需要频繁地进行更新与修改,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学需求。此外,老师们还特别强调了法律史研究中的学科壁垒问题,指出历史学与法律史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学术脉络和学术传统上的差异,通过不断努力去缩减它们,或许能为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助益。

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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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生刘正良、吕晓鼎、张文韬也分享了自己作为学生对教学改革的理解。他们认为,本科教育的核心在于知识的获取与兴趣的培养。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们更倾向于那些具有教师个人风格的课程材料,这类材料往往由老师们亲自制作,相较于传统的刻板教材,也更易于被学生理解和吸收。此外,多元的考核方式也比单一的考试更能全面反映学生的水平,并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赵晶老师主持的唐律读书会的考核方式,就是通过让学生作为司法官进行判决,这也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科阶段不仅是专业知识的学习,更是培养专业兴趣的关键时期,良好的课堂教学技巧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然而,当前本科生评价体系对课堂教学也产生了一定影响。由于分数与评奖、评优紧密挂钩,学生们往往需要在每门专业课上都取得高分,这也导致学分比重较大的法学学科更受重视。另外,虽然名校法学院可能拥有更多的师资力量来支持这一学科的发展,但许多学校却缺乏专门的法律史专业的教师,这使得边学边教的模式难以在课程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学生们也提到,虽然教师的个性化教学能够增添课堂的趣味性,但标准化教学同样不可或缺,以确保知识点的准确性和重要性不被教师的个性所掩盖。教学改革不仅涉及教材编写和考试方式,还包括考研等多个方面。如果考核方式仍然沿用传统模式,那么教学改革的实际效果将大打折扣。

最后,姜晓敏老师对会议做了简短总结,并再次感谢支持本次活动的教师发展中心和参与活动的各位老师和同学,本次活动在一片掌声之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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