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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杂志成功合办“康德法哲学与当代中国”学术研讨会
时间 : 2024-05-20       作者:白琳谛       阅读数:

 

 

 

51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与商务印书馆南京分馆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杂志编辑部与中山大学哲学系伦理学科共同协办,成都国联学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赞助的“康德法哲学与当代中国”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在康德诞辰三百周年之际,会议的召开旨在回顾、检视与总结既往康德哲学各部门研究的得失经验,凝聚、深化康德哲学研究学术共同体共识,推动康德哲学尤其是康德法哲学研究迈向更高层次。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维也纳大学、《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学习论坛》编辑部等三十余所中外高校、科研机构、期刊的六十余名参会代表齐聚一堂。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所长高尚副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学法学院院长雷磊教授,商务印书馆南京分馆总编辑鲁大东、成都国联学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泽文、中山大学哲学系黄涛副教授分别致辞。雷磊院长指出,康德法哲学并不单纯是一种纯粹的、一般性的哲学范式,它在今天的民法、刑法甚至是人工智能领域仍然能够展现出新的具体面向和价值。鲁大东总编辑表示,商务印书馆一直在推进康德著作及相关著作的翻译工作,推动康德思想传播。杜泽文总经理表示,非常有幸支持研讨会的举办,希望对我国康德思想研究有所助力。黄涛副教授指出,康德作为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其思想对于当下仍有巨大的影响,值得我们持久关注。致辞环节结束之后,同济大学法学院吴彦副教授作题为“走出自然状态的义务”的主题演讲。其认为在康德的理论框架下,我们不仅负有走出自然状态进入法权状态的义务,我们也享有强制那些与我们发生关系的人走出自然状态进入法权状态的权利。

 

 

 

 

第二环节 康德法哲学与共同体理论 ”共进行四场主题报告。第一场“康德法哲学基础”由商务印书馆编审,北京大学中国传统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白中林主持,李康、赵玉霞、柳康、来瑛进行报告,方博、黄涛、马晨、彭小伟进行评议。第二场“康德法哲学的具体部门”由《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李晶晶主持,张峰铭、黄悦、韩瑀、韦邦龙进行报告,冯威、史志磊、吴国邦进行评议。第三场“康德论永久和平”由商务印书馆南京分馆北京编辑室主任宋松主持,黄各、赵宇飞、孙兆航进行报告,王寅丽、吴彦、徐晗进行评议。第四场“康德的共同体理论”由《学习论坛》编辑张振华主持,汤沛丰、王大封、蒋益进行报告,李扬、李科政、黄钰洲进行评议。


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杂志副主编王夏昊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所长高尚副教授进行会议总结与致辞。高尚指出2024年是康德诞辰三百周年,本次会议除了具有康德法哲学层面的理论价值外,还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康德作为欧洲启蒙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前人理念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了自身的“批判哲学”体系,他深邃的思想至今仍影响着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和认知,并且随着当今时代背景的发展,其也在内容上也被不断地赋予新的意义。本次会议吸引了众多青年学者,这更直接说明了康德法哲学的研究有充足的后备力量,康德的法哲学理念也必定会在未来中国的发展中继续散发光芒!

 

此次大会通过激烈的交流讨论,强化了学界对康德哲学、法哲学的研究与认识,推动了康德思想的传播,为解决中国问题、时代问题提供了康德式的新视角、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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