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院举办“学思享”大讲堂第八讲:宪法的中国性
时间 : 2023-10-25       作者:何慕       阅读数:


1F4FA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宪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准确理解宪法的中国问题、中国立场和中国实践,10月20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主办的“学思享”大讲堂第八讲于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礼堂开讲。本次讲座邀请法学院教授王人博以“宪法的中国性”为题进行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喻中、法学院副院长姚国建、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所所长张劲与谈,法学院教授焦洪昌作总结发言。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大炜主持,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文英等学院领导班子以及400余名师生共同参加了本次讲座。


155AF


会议伊始,党委书记刘大炜阐述了“学思享”大讲堂系列活动的由来和宗旨,介绍了本次讲座主讲人王人博教授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所获荣誉。指出王人博教授主要从事宪法理论与宪法史的教学与研究,学术成就卓越,研究成果丰厚,为我校宪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FD57B


随后,王人博教授正式开始了此次专题讲授。首先,由费孝通先生“差序格局”理论引入,王人博教授指出区别于“中国化”的概念,“中国性”指向几千年中华历史演变所形成的独特文化精神和社会形态。中国宪法的独特性是毋庸置疑的,完全用西方的宪法学理论理解中国问题明显乏力,即使在不同文化传统碰撞交流的当下,仍应坚持基于自身文化传统的分析视角。

其次,王人博教授认为中国具有独一无二的关于“宪”的观念,中国宪法的根本性来源于制宪主体的根本性,其次才是宪法内容的独特性。宪法的中国性也可以被称之为宪法的中心性,中国现代宪法的制定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这一特性与中华文明的历史传统息息相关,中国近代的宪法演变同样印证了这一点。

最后,王人博教授对其阐释的“中国性”进行了总结,认为应当结合中国文化、中国历史、中国实践来理解宪法的现实语境和法治意义。概而言之,中国宪法的中心特征,归根结底来自于中国制宪主体的根本性。


BFD34

随后,喻中教授、姚国建教授和张劲副教授进行了与谈。

喻中教授以“从宪法第一句看宪法的中国性”为题,提出中国宪法第一句的关键词是“历史”,通过总结反思历史节点,历史事实演变为历史逻辑,厚重的中国历史赋予了宪法中国性。姚国建教授认为,王人博教授长期以来致力于从历史性、中国性的角度理解问题,提供了一种研究宪法问题的重要方法,对于思考“中国化”的问题也大有裨益。张劲副教授指出,王人博教授立基于中国自身的结构性尊重,俯下身来亲近历史的具体性,结合具体的宪法事件和文本,生动鲜活地呈现了宪法的中国品格和精神,让人感受到历史深处的余温,是一场思想的盛宴。


10B91


与谈结束后,焦洪昌教授对本次讲座作出总结。他回顾了与王人博教授在法大二十一年的同道之谊,表达了对王人博教授学术、教学与品格的赞美之情。指出王人博教授深究细研,学术造诣精湛;躬耕讲台,备受学生爱戴;传承夙愿,创立宪法学科博士点;慷慨激昂,深具人文情怀与批判精神。焦洪昌教授语毕,在场师生莫不动容于二位老师的深厚情谊,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

讲座最后,法学院学生代表向王人博教授献上花束,致敬王人博教授带来的思想盛宴和学术启迪,以及为法大科研与教学工作做出的杰出贡献。至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思享”大讲堂第八讲圆满结束。通过本次活动,与会师生不仅深化了对宪法中国立场和中国实践的认识,也领略了学者之风、感受了治学之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未来,我院全体师生将继续砥砺政治品格,传承治学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懈奋斗!


19E1D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