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工作要求和法学院统一安排,现将法学院2012级实验班申请攻读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复试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9月23日(星期三)
二、地点:1.签到地点:昌平校区逸夫楼4040会议室
2.复试地点:昌平校区逸夫楼4025、4019、4017会议室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为:
组别 |
复试时间 |
签到时间 |
复试地点 |
第一组 |
9月21日上午8:30 |
9月21日上午8:00 |
4024 |
第二组 |
4017 |
第三组 |
9月21日下午2:00 |
9月21日下午1:30 |
4024 |
第四组 |
4017 |
第五组 |
9月22日上午8:30 |
9月22日上午8:00 |
4024 |
第六组 |
4017 |
第七组 |
4019 |
第八组 |
9月22日下午2:00 |
9月22日下午1:30 |
4024 |
第九组 |
4017 |
第十组 |
9月23日上午8:30 |
9月23日上午8:00 |
4024 |
第十一组 |
9月23日下午2:00 |
9月23日下午1:30 |
4024 |
第十二组 |
4017 |
考生分组名单请参见附件。
三、复试内容:1.英文自我介绍
2.法学专业题目
四、复试形式:面试,以小组形式进行,每小组3-4名学生。
五、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1.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签到、抽签,抽签后在候考室等候。将系统中下载打印好的《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给本组秘书。
2.由秘书整理抽签情况,按抽签分组顺序引导考生参加面试。
3.进入考场前10分钟左后,秘书向本小组考生公布专业题目,考生可提前准备。
4.考生进入考场后,分别进行英文自我介绍,并依次回答法学专业题目。回答完毕后按照导师的引导就该题目进行阐述或讨论。每小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5.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场,由导师根据面试表现为每位考生打分。
请2012级实验班学生积极认真准备,按时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愿放弃研究生推免资格。
法学院教务办
联系人:丛老师
联系电话:58909298
法学院2012级实验班研究生推免复试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