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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时间 : 2019-12-06       作者:       阅读数:

 

各研究所、教研室、科室,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鼓励更多部门、教职工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新闻宣传水平,学院拟对在2019年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对宣传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

2.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健全。形成了新闻稿件及时撰写、审核、投稿,以及其他有效工作机制。

3.积极主动参与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本部门宣传工作的情况,主动发现挖掘新闻线索,推出本部门工作中的亮点(典型事件、人物、工作经验);发稿量大,层次高,报道及时、准确。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 

2、认真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新闻报道准确、及时;

3、新闻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4、参评人需为法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评分标准

1、宣传意识和新闻发布主动性(10分);

2、联系社会新闻媒体进行宣传(20分); 

3、新闻投稿数量、质量(参考标准:每篇5-10 满分30分); 

4、新闻稿件为学校网站、社会新闻媒体采用、转发(参考标准:每篇10-15 满分40分)。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各研究所、教研室、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推荐、申报。评奖期间:2019年11—2019年1215日。

2.申报先进集体以研究所、教研室、科室为单位,填写《2019年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申报表》。

3.申报先进个人采取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2019年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4.申报表格需经研究所、教研室、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12月15日前交到院务办公室,过期视为不参加评选。

四、名额及奖励方式

新闻宣传先进个人2人、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1

奖励方式:

先进个人:证书及奖金2000 

先进集体:证书及奖金3000

 

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将于本年度年终总结与创新大会上,对获奖部门及个人颁奖。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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