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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法学院第31期行政法诊所报名须知
时间 : 2019-04-29       作者:       阅读数:

 

1. 选课限制(非常重要):

31期行政法诊所录取的同学在选修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其他课程时受到以下限制,以免上课时间相冲突:

1)由于行政法诊所理论课安排在周二上午,被录取的同学在该时间段不得选修其他课程。

2)被录取的同学按诊所值班接待当事人的时间归入不同小组,在被录取的同学所属小组的值班时间段内,亦不得选修其他课程。

选课示例:如张三同学的值班时间为周一上午,那么张三同学在制定下学期的个人课程表时,在周一上午和周二上午都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周一上午和周二上午是张三同学参加行政法诊所课程学习的时间;如李四同学的值班时间为周二下午,那么李四同学在制定下学期的个人课程表时,在周二下午和周二上午都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周二下午和周二上午是李四同学参加行政法诊所课程学习的时间。

概言之,周二上午和同学个人被安排的值班时间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

 

2. 关于值班时间调配:

1)由于法学实验班的课程安排为学校教务处植入,因此被录取的法学实验班的学生如果发现植入课程与被安排的值班时间相冲突,可以根据个人的课程安排,于正式值班前报2017级法学院实验班学委,由学委统一到逸夫楼4009调整值班时间。其他学生若发现值班时间与其他课程有冲突,可以个别调整。

2)周二上午是行政法诊所课程理论课时间,学生不得以与其他课程时间相冲突的理由申请缺席,否则按旷课处理。

行政法诊所课程学生值班时间为学期的第二周到第十五周;第一周和第十六周不值班,仅上理论课。

3)开学前两周学生可以退课,第三周开始不接受退课。

3. 被录取同学需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二周缴纳选修行政法诊所课程的费用,该费用用于诊所课程教学支出。费用标准:350元/人。

 

 

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

 20194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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