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在今年11月中旬向各高校下达申报201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以下简称外国专家)聘请项目的通知。为使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申报准备,更有效地对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与执行原则
1.我校2019年外国专家项目向学校常规项目和高校重点外专项目倾斜,以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和国际化办学。
2.为推动2019年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与项目执行率,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件下达之前需执行的学校常规项目和高校重点外专项目,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提前执行。
二、项目分类
1.学校常规项目是指聘请外国专家来校进行日常课程教学或者合作科研工作的项目。聘期一般为3个月以上。
2.高校重点外专项目是指聘请外国专家来校进行短期集中授课、系列讲座或者合作科研工作的项目。聘期一般为3个月以下。
3.国家级外专项目包括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11计划2.0)、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国家级外专项目具体项目指南将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正式通知时下发。
请各学院收到预通知后,组织教师根据附件一所列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与上限,与外国学者初步协商2019年度来校工作时间、工作形式和工作报酬事宜,并收集其护照复印件、个人教育与工作简历。待我处下发申报201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正式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外国专家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与上限
外国专家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须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1月6日
(联系人:王福平; 电话:58908049;手机:13621380822;电子邮箱:wangfup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