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近期将在2014、2015级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014、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2014年3月11日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的《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二、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国家奖学金人数和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标准依据本年度学校下发的相关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分配的名额制定。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细则》,依据《细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各班级负责人请于9月12日上午9:30前统一提交本班所有申请人材料及《中国政法大学2014-2015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统计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至科研楼A513室,电子版汇总表发到fxyygb@cupl.edu.cn)。
(二)学院评审(9月26日前完成)
学院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遵照评定标准与规则,完成班级初评、各研究所评审、学院复核以及公示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1份及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两份及国家奖学金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一)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提交原件和论文复印件,可提交能够证明论文等级、质量的相关材料。
(二)科研项目应有学校科研处备案的立项书,主持人和参加人身份以项目书列明内容为准;以横向项目申请加分的,应提交项目经费到账证明。
(三)公益活动、奖励表彰、专业实践、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加分应有相关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自备材料袋,注明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及方向+联系方式,登记表内容须与所附证明材料需一致;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以及不按提交截止日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奖学金。材料必须按照本人提交的电子版顺序放置,科研部分材料在上,综合素质材料在下,以便于审核打分。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法学院六年制实验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院务会决定版).doc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doc
学业奖学金评选统计表(汇总表).xls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