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4-09-30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各教研室、所、科室: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院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落实责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观念,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1.放假前,要对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国庆节期间加班或值班的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

3.加强财物管理,各办公室一律不得存放现金以及其它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应存放到具有防范措施的安全地点。

4.返乡探亲和外出旅游的师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被盗、被骗、被抢。

三、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岗位与人员。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各办公室放假前务必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切断所有电源,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落实各项安全防火规定。

3.加强对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住家属楼教职工,外出探亲、旅游,临行前要切断水源、电源和关闭燃气阀门,消除安全隐患。

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1.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车辆的检查、维护、保养,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2.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认真遵守车辆限行规定,要树立安全第一、严格守法的意识,切勿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

3.返乡或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切勿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五、严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1.切实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或私自找他人替班。国庆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须确保联络畅通。

2.节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向校总值班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法学院

2014年9月30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