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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4-09-26       作者:研工办       阅读数: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近期将在2012、2013级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012、201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2014年3月11日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的《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二、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国家奖学金人数和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标准依据本年度学校下发的相关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分配的名额制定。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细则》,依据《细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各班级负责人请于9月30日上午9:0011:00统一提交本班所有申请人材料及《中国政法大学2013-2014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统计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至科研楼A513室,电子版汇总表发到fxyygb@cuple.d.cn)。

(二)学院评审(10月17日前完成)

学院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遵照评定标准与规则,完成班级初评、各研究所评审、学院复核以及公示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10月27日前完成)

(四)未获得奖学金或所获奖学金金额不足以冲抵应缴费用的同学,应在10月31日前将应缴费用打入学校指定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两份及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学年的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两份,其他材料同上)

(一)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学生计算出本人参评课程成绩的平均分并在成绩单和奖学金申请登记表上注明,本人签名确认。

(二)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提交原件及相应内容的复印件,可提交能够证明论文等级、质量的相关材料。

(三)科研项目应有学校科研处备案的立项书,主持人和参加人身份以项目书列明内容为准;以横向项目申请加分的,应提交项目经费到账证明。

(四)公益活动、奖励表彰、专业实践、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加分应有相关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自备材料袋,注明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及方向、联系方式,登记表内容须与所附证明材料需一致;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请奖学金。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2013-2014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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