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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工会《关于在职教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投保和续保的通知》
时间 : 2015-10-30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各部门工会并广大教职工:

    学校部分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女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以及住院津贴互助保障即将到期(具体名单见附件1、2、3),为保证及时续保,请各部门工会于2015年11月5日前组织即将到期的教职工续保,并缴纳相关费用。

    我校目前未参加在职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女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以及住院津贴互助保障的教职员工仍可参保,有意者请以所属部门工会为单位上报。已退休的教职工不再续保。  

    注: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一次投保2份共计180元,保期3年;住院津贴互助保障一次投保1份共计60元,保期1年;女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一次投保2份共计80元,保期2年。 

 

附件:1.女工特疾到期名单

      2.重大疾病到期名单

      3.住院津贴到期名单

      4.中国政法大学“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参保登记表

 

 

校工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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