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教研室、科室,各位老师:
根据院务会决定,学院将对在2015年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主动参与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能及时总结本部门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社会服务(参与立法、咨询、建议及社会兼职)等工作,主动发现挖掘新闻线索,推出本单位工作中的亮点(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工作经验),对提升学院知名度、扩大学院社会影响贡献较大,发稿量大、层次高,新闻报道及时、准确。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
2、新闻宣传工作积极主动,能及时总结本部门或个人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社会服务(参与立法、咨询、建议及社会兼职)等工作,主动发现挖掘新闻线索,推出本单位工作中的亮点(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工作经验),对提升学院知名度、扩大学院社会影响贡献较大;
3、新闻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新闻报道及时、准确。
二、评分标准
1、宣传意识和新闻发布主动性(10分);
2、联系社会新闻媒体进行宣传(20分);
3、新闻投稿数量、质量(参考标准:每篇5-10分 满分30分);
4、新闻稿件为学校网站、社会新闻媒体采用、转发(参考标准:每篇10-15分 满分40分)。
三、评选期间和要求
1、评奖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请参选部门和个人按照所申请的奖项分别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于2016年1月4日前发到学院邮箱(faxueyuan@vip.163.com)。
四、评选名额
新闻宣传先进个人5人、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1个
学院将成立新闻宣传奖评选小组进行评奖并公示,并将于2016年1月12日(暂定)学院创新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法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法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