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和法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预祝考试顺利!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附: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地点
4月14日(周五)上午8:30-9:20,教学楼207、216。
(法学理论专业报到时间为4月13日下午16:00,地点在科研楼A501)
(二)专业课笔试时间、地点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4日(周五)上午9:30-11:30;
专业课笔试地点:教学楼207(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军事法、法与经济等)、216(行政法)。
(三)专业课面试(包括外语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方向 |
时间 |
面试教室 |
候考教室 |
法律史 |
4月14日 下午 14:00 (提前10分钟进入候考教室) |
教学楼103、104 |
教学楼206 |
宪法学 |
教学楼112 |
教学楼206 |
行政法学 |
教学楼211、212、215、216、223 |
教学楼221 |
军事法 |
教学楼116 |
教学楼206 |
法与经济 |
教学楼122、123 |
教学楼206 |
法学理论 |
4月13日晚18:00 |
教学楼303、312 |
教学楼304 |
二、报到复试应携带以下材料以备查验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复试通知书。
3.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 硕士学位证原件(硕士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
5. 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三、体检安排
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法学院博士招生咨询及相关事务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381。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到、复试现场通知及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