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结合各科级领导岗位特点,经法学院聘任领导小组讨论,现将我院(调整)聘任科级领导岗位及聘任条件公示如下:
一、岗位
正科级领导岗位1个:教务办公室主任
副科级领导岗位1个:师资科研办公室副主任
二、聘任条件
法学院科级领导岗位聘任人员需达到《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所要求的相关聘任条件与资格,同时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教学办公室主任:
(1)硕士以上学位;
(2)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廉洁奉公;
(3)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高等教育理论及改革,熟悉高校教学工作及相关规定,具备法学教育背景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师资科研办公室副主任:
(1)硕士以上学位;
(2)工作认真、细致,思路清晰,人际沟通能力强;
(3)对高等教育理论及改革有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熟悉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具备法学教育背景和良好师资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有意应聘者,请填报《中国政法大学处级以下非教学科研岗位聘用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于2016年10月17日前发送至faxueyuan@vip.163.com。
法 学 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