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期行政法诊所课程选修报名工作已于2016年10月28日结束,经我教研室研究决定,现公布录取名单(见附件),并向被录取的各位同学通知以下事项:
1.下学期的选课限制(非常重要):
被录取的同学在选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其他课程时受到以下限制,以免上课时间相冲突:
(1)由于行政法诊所理论课安排在周二上午,在该时间段被录取的同学不得选修其他课程。
(2)附件录取名单已经将被录取的同学按诊所值班接待当事人的时间归入不同小组,在被录取的同学所属小组的值班时间段内,亦不得选修其他课程。
选课示例:如张三同学的值班时间为周一上午,那么张三同学在制定下学期的个人课程表时,在周一上午和周二上午都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周一上午和周二上午是张三同学参加行政法诊所课程学习的时间;如李四同学的值班时间为周二下午,那么李四同学在制定下学期的个人课程表时,在周二下午和周二上午都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周二下午和周二上午是李四同学参加行政法诊所课程学习的时间。
概言之,周二上午和被录取同学的被安排的值班时间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
2.关于值班时间调配:
(1)由于法学实验班的课程安排为学校教务处植入,因此被录取的法学实验班的学生如果发现植入课程与被安排的值班时间相冲突,可以根据个人的课程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逸夫楼4009室申请办理调整值班时间
(2)其他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值班时间的按照前述(1)办理。
(3)周二上午是行政法理论课时间,学生不得以与其他课程时间相冲突的理由申请缺席,否则按退课处理。
3.请被录取的同学认真核对附件中的姓名、性别、学号、所属学院等信息,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于2016年11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到逸夫楼4009室办理更正。
4.已被录取的同学如果决定退掉本课程,可以于2016年11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到逸夫楼4009室办理退课登记;由于课堂容量有限,第26期行政法诊所课程一般不补录学生。
5.被录取的同学在开学第一周到教室上理论课,理论课教学时间为学期的第一周到第十六周的每周二上午,第26期行政法诊所课程理论课的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行政法诊所课程学生值班时间为学期的第二周到第十五周;第一周和第十六周不值班,仅上理论课。
6.被录取同学需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二周缴纳选修行政法诊所课程的费用,该费用用于诊所课程教学支出,选派学生组成财务小组进行监督、管理和支出。费用标准:350元/人。
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教研室
2016年11月1日
第26期行政法诊所课程录取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