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鼓励我院教师赴外进行短期研究学习,推动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我院拟于2017年度正式开展“法学院资助优秀教师出国短期访问”项目。学院原则上每年资助10名教师出国(境)访问,每名教师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本项目以个人申请,各所推荐,学院评审的方式进行。请各所于2016年11月10日前根据《法学院资助教师出国短期访问细则》(附件一)要求,将本所教师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外事办(lawschool_cupl@vip.163.com),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有关项目的具体要求请参阅附件。
法学院外事办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一: 法学院资助教师出国短期访问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