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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时间 : 2017-04-13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知,学校现已开始组织2017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我校共建三所孔子学院此次均有岗位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2.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
(二)材料提交
1.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并提交
2.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3. 教师所在学院出具的对教师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的书面评价。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
2.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底前通知申请人。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5月中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国家汉办将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派出待遇
1.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派往本校共建孔院的教师学校同时为其保留校内工资待遇,教师派出经历可作为职称晋升所要求的海外经历。
五、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孔子学院办公室
霍雨佳 ,联系电话:58908365
2.国家汉办
电话:010-58595711
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邮编:100088

附件:
1.      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岗位需求.docx       

2.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x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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