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选择法学院方向毕业论文的同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23〕154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法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截止时间:春季学期第5周(2025年3月28日)。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论文初稿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16:00;
2.论文修改稿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6:00;
3.论文定稿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6:00。
以上均超时无法操作,提交方式见附件1。
二、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具体掌握。
2.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写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初稿、修改稿、定稿至少进行三次指导(操作方式见附件2)。
4.学生提交的论文定稿需符合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文档应为正式版论文定稿(不得为修订模式)。
三、质量控制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及是否含有抄袭、剽窃内容;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评语过分简单或与论文不相符的情况等。
2.学院负责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记载工作量。
3.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院应在论文定稿提交之后组织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须责令学生重写。
4.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在修改稿阶段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服务,在定稿阶段提供一次免费查重服务,学生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论文学术规范自查。系统检测结果,仅用于学生修改论文的参考,论文是否属于抄袭剽窃,按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
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法学院通知的统一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本班、本院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以免耽误总体流程、影响论文成绩。
联系人:武老师 5890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