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7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法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我院201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预祝考试顺利!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附: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到、外语口试时间地点
3月24日(周五)上午9:30-11:30,科研楼A913。
3月24日(周五)下午13:00-21:00,外语口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8:00-10:30;
专业课笔试地点:教学楼303(法学理论、法律史、法与经济)、304(行政法)、311(宪法、部门行政法、司法制度、军事法、法律硕士等);
外语听力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11:00-11:30;
外语听力地点:与专业课笔试地点相同。
(三)专业课面试时间、地点
专业/方向 |
时间 |
面试教室 |
候考教室 |
法学理论 |
3月25日 下午 13:30 (提前10分钟进入候考教室) |
教学楼303 |
教学楼307 |
宪法学 |
教学楼324 |
教学楼320 |
司法制度、部门行政法 |
教学楼304 |
教学楼307 |
行政法学 |
教学楼315、316、323、322 |
教学楼320 |
法与经济 |
教学楼311 |
教学楼306 |
军事法 |
教学楼312 |
教学楼306 |
法律史 |
教学楼305 |
教学楼307 |
法律硕士 |
3月25日晚18:00 |
教学楼311 |
教学楼312 |
二、体检安排
(一)法学院硕士体检时间3月26日上午8:30。
(二)收费标准:体检费152 元(考生本人交校医院)。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下载体检表后,贴好照片,填写好既往病史。各学院在相片处骑缝加盖公章,无公章者一律不予体检。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
3.体检前必须空腹 4 小时以上,且停止一切药物,饮食清淡、适量,避免剧烈运动。
4.地点:校医院(综合服务楼一层)。
三、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相关事务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38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到现场复试现场通知及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