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注意事项
1.所有学位申请人均有可能不能参加答辩,如论文打假或评阅未获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未被获准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参加答辩。请学位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遇上述情况,将电话通知。
2.请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在答辩开始前30分钟携带有效证件到准备教室,以便进行身份核验。
3.答辩安排如遇调整,将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公布,请所有答辩申请人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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