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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 : 2023-12-11       作者:       阅读数:

各研究所、教研室、科室,各位老师:

为鼓励更多部门、教职工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学院拟对在2023年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主动参与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能及时总结本部门/所、室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社会服务(参与立法、咨询、建议及社会兼职)等工作,主动发现挖掘新闻线索,推出工作中的亮点(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工作经验),对提升学院知名度、扩大学院社会影响贡献较大,发稿量大、层次高,新闻报道及时、准确。

2、先进个人:热爱新闻宣传工作,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认真严谨,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新闻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二、评分标准

1.宣传意识和新闻发布主动性(10分);

2.联系社会新闻媒体进行宣传(20分);

3.新闻投稿数量、质量(参考标准:每篇5-10分满分30分);

4.新闻稿件为学校网站、社会新闻媒体采用、转发(参考标准:每篇10-15分满分40分)。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各研究所、教研室、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推荐、申报。评奖期间:20231211日—20231222日;

2.申报先进集体以研究所、教研室、科室为单位,填写《法学院2023年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

3.申报先进个人采取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法学院2023年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4.申报表格需经研究所、教研室、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31222日前发到学院邮箱(faxueyuan@vip.163.com)。

四、名额及奖励方式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1

新闻宣传先进个人:3

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确定获奖个人和集体并公示,并将于法学院年终总结与创新大会上表彰和颁奖。


法学院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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