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0级实验班、2019级4+1、2022级4+2、2020级辅修以及民商、刑司、国际法学院选择法学院方向毕业论文的同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23〕154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法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日程安排
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2024年1月4日—2024年3月29日,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论文初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6:00
2、论文修改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6:00
3、论文定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6:00
以上均超时无法操作,提交方式见附件1。
二、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具体掌握。
2、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写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撰写毕业论文务必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新)》(附件2)的要求撰写,可参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模板》(附件3)
4、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初稿、修改稿、定稿至少进行三次指导,操作方式见附件4。
5、学生提交的论文定稿需符合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文档应为正式版论文定稿(不得为修订模式)。
三、质量监控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及是否含有抄袭、剽窃内容;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评语过分简单或与论文不相符的情况等。
2、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3、学院将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令学生重写,并对该生及其指导教师提出批评。
4、系统在修改稿阶段可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服务,学生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论文学术规范自查。系统检测结果,仅用于学生修改论文的参考,论文是否属于抄袭剽窃,按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
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法学院通知的统一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本班、本院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以免耽误总体流程、影响论文成绩。
联系人:武老师 5890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