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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3-10-23       作者:       阅读数: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字[2023]第06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院2020级法学实验班、20194+1班、20224+2班以及2020级法学辅修专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体裁和基本要求

论文可结合专业特点,在体裁方面体现多样性,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论文体裁。毕业论文可以选择的体裁和基本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选题要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综合运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对选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

2.案例分析:选题所分析的案例能够反映一种或者若干种社会问题,案例发生过程所引发的争议问题能够反映一定的社会热点、难题;所分析的案例存在一定的理论争议,尤其是能够体现作者对于学术前沿问题的思考。

3.毕业设计:选题反映现实需要,有突出的实用价值,符合本学科专业的要求;设计应有明确的思路、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和实际成果预期,避免凭空想象的、纯理论的内容。

4.调研报告:选题能反映一种或者若干种社会问题,能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客观问题;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并明确调研思路、方法、地点、相应实施条件,以及本人能直接参加并经努力可以完成的调研任务。

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等确需团队合作方能完成的,可由多人进行共同研究,但原则上每个选题最多不超过3人。

二、选题工作安排

10月27日16:00(第九周周五)前登录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核对本人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所在学院联系(操作手册见附件)。

10月30日12:40-11月1日12:30(第十周周一至周三)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选择论文选题方向(以教研室/研究所/系为单位)(见附件),选择方向后及时填写论文题目、意向导师等信息。学院导出信息后,结合导师意向初步确定双选关系;未达成双选的,由论文方向所在基层教学组织统一分配。学生也可根据兴趣自己拟定选题,在拟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学校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毕业论文与该前期成果的重复率不能超过30%。

学生在拟定选题后,于11月24日16:00(第十三周周五)前在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报告书》(逾期无法提交),请指导教师及时审核

三、开题工作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应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6:00(第十五周周五)逾期无法提交)请指导教师及时审核。开题报告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和两篇核心期刊论文。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自行拟定外文文献的数量要求。

四、特殊情况

1.2020级辅修法学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由法学院统一负责,请相关同学于10月27日10:00前(第九周周五)之前到法学院教科办(逸夫楼4008)进行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受理

放弃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而转为辅修培养模式,且需要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应于10月27日11:30(第九周周五)前登陆教学管理系统申请(学生在线申请流程及相关操作详见教务处通知),申请放弃双专业双学位并转为辅修后不得撤销申请。各学院在收到教务处对上述申请的批准通知后,10月27日当天将学生信息导入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学生按照本通知要求选题、开题。

2.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最新要求,自2022届毕业生开始,主修和辅修学位绑定,辅修学位未获得将导致主修学位也无法获得。

3.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相同学科门类的,不授予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

4.参与“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同学,无论其项目是否已结项,均可自愿决定是否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及后续程序。

已参加“计划”项目并放弃毕业论文写作、参加“计划”项目同时写毕业论文的学生须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确认表》(见附件4)。《本科生毕业论文确认表》与其他毕业论文材料一并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

“计划”项目的成绩作为本人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计划”项目所涉专业须跟本人专业一致。

注:所有法学院同学选择民商院、刑司院、国际法学院方向的学生,除在提交选题开题阶段按照法学院公布工作进度提交,后续工作以民商院、刑司院、国际法学院通知为准,请同学密切关注相关学院网站。

由于我校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可以在四大法学院进行通选,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所在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关注四大法学院教务网站。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相关活动,以免耽误整体流程,影响成绩。


联系人:老师 电话:58909308  逸夫楼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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