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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3-09-27       作者:       阅读数: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开展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的安排,法学院将在20212022级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0212022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01210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修订通过)》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1210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修订通过)》(以下统简称为《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二、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国家奖学金人数和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标准依据本年度学校下发的相关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分配的名额制定。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细则》,依据《细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以各年级通知为准,过时不允许补交材料。

20212022级研究生请阅读校发“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info/1119/8891.htm)和“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info/1119/8893.htm),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智慧法大(http://ca.cupl.edu.cn)(如本链接失效可从学校官网下方“智慧法大”链接进入),点击“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二)学院评审

学院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遵照评定标准与规则,完成班级初评、各研究所评审、学院复核以及公示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提交原件和论文复印件,加分在5分及以上的权威、核心等期刊论文请提前在复印件上注明;

(二)科研项目应有学校科研处备案的立项书,主持人和参加人身份以项目书列明内容为准;以横向项目申请加分的,还应提交项目经费到账证明(原件复印件都可);

(三)公益活动、奖励表彰、专业实践、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加分应有相关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自备材料袋,注明“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及方向+联系方式”,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以及不按提交截止日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奖学金。材料必须按照类别顺序放置,科研部分材料在上,综合素质材料在下,以便于审核打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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