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9级实验班、2018级4+1、2021级4+2、2019级辅修以及民商、刑司、国际法学院选择法学院方向毕业论文的同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法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毕业论文撰写与提交工作
(一)日程安排(以下时间均过时无法操作)
1、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31日
2、论文初稿提交时间:2023年3月10日,16:00
3、论文修改稿提交时间:2023年3月24日,16:00
4、论文提交定稿时间:2023年3月31日,16:00
提交方式见附件1。
(二)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具体掌握。
2、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写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撰写毕业论文务必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新)》(附件2)的要求撰写,可参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模板》(附件3)
4、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教师至少对学生初稿、修改稿、定稿论文共进行三次指导,操作方式见附件4。
(三)质量监控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及是否含有抄袭、剽窃内容;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评语过分简单或与论文不相符的情况等。
2、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3、学院将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令学生重写,并对该生及其指导教师提出批评。
4、系统在修改稿阶段可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服务,学生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论文学术规范自查。系统检测结果,仅用于学生修改论文的参考,论文是否属于抄袭剽窃,按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
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法学院通知的统一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本班、本院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以免耽误总体流程,影响论文成绩。
联系人:孙老师 5890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