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8级双专业双学位全体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1-2022学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法学专业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专业实习。中高风险地区暂停开展线下专业实习。
(二)专业实习期间有延期考试的,优先参加考试。实习时间不足部分,利用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课余以及寒假时间补齐。因疫情无法进行专业实习的学生,同样按照上述时间补齐。
(三)专业实习将于2022年7月2日开始,实习时间为6周。
二、 实习单位
法律实务相关部门,不限于北京地区。
三、 实习方式
具备组织集中专业实习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5人一组集中专业实习;不具备组织集中专业实习条件的地区,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分散完成专业实习。
四、 提交材料
(一)实习结束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三份
1、《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学生填写封面、实习个人信息和“实习内容简述”栏,就实习岗位、工作性质、主要从事的工作等进行简述。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及“制作专业文书能力”进行评价,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相关项无需填写。
2、实习论文(或实习报告)1篇,不少于3000字。
3、实习随笔,至少5篇。
(二)实习结束后提交电子版《专业实习情况汇总表》,每位学生根据纸质版登记表的内容誊写在电子版相应栏目上,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以上材料均由各班负责人收齐,以学生为单位整理好每位学生的纸质版材料:1份《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1份实习论文(报告)、5篇随笔。三份纸质版材料分别装订好,电子版材料每班整理成一份汇总表,由负责人发送至教科办公邮fxy_jkb@vip.163.com。
实习材料于9月开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交至法学院教科办逸夫4008,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5890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