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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度抗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 : 2020-12-09       作者:       阅读数:

各研究所、教研室、科室,各位老师: 

学院拟对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抗疫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本研究所(教研室/科室)未发生违反国家和学校防疫规定的问题,积极配合各项防疫要求,主动投入到防疫抗疫工作中,能够在抗疫同时完成本职工作。在抗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疫情防控工作中有新亮点。

1.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得力、措施得当,本部门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以及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在学生返校复学、在线教学与线上考试、答辩等方面主动工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保障学院抗击疫情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积极贡献。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响应学校和学院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有序、传达到位、摸排精准、上报数据及时,本部门内未出现重点人员或信息摸排漏报、错报等情况,对本部门师生发烧发热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理得当,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迅速到位。

3.在防疫抗疫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表现的部门。

(二)抗疫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防控工作有效,执行落实防控措施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重要贡献。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爱岗敬业、真诚服务、不辞辛劳、默默奉献,始终坚守在一线工作岗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好评。

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克服困难、共渡时艰,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疫情防控各项安排,以服从大局的行动严格落实各级管理部门要求,传递了同心抗疫的正能量。

4.在防疫抗疫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表现的教职工。

二、评选期间和要求

1、评奖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15日;

2、请参选人按照所申请的奖项分别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发到学院邮箱(faxueyuan@vip.163.com)。

三、奖励名额

先进集体:3个

先进个人:10人 

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进行评奖并公示,将于2020年12月30日法学院年终总结与创新大会上表彰和颁奖。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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