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0-09-29       作者:       阅读数: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法学院近期将在2018、2019级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将按照法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的《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191119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修订)》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91119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修订)(以下统简称为《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补充说明,按照2019年校发《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特等奖学金评选的适用办法为:“本办法自 2019 9 1 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招录入学的研究生仍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法大发〔2013139 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二、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国家奖学金人数和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标准依据本年度学校下发的相关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分配的名额制定。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细则》,依据《细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各班收齐,由班长统一交至法学院研工办A513,交材料时间为20209月29--1012日上午1130前(过时不允许补交材料!)。

20182019级研究生请阅读校发“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409E9888FC75D24D)和“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EE9BCE8E1E6B3519),在1012日前登陆智慧法大http://ca.cupl.edu.cn(如本链接失效可从学校官网下方智慧法大链接进入),点击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二)学院评审

学院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遵照评定标准与规则,完成班级初评、各研究所评审、学院复核以及公示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提交原件和论文复印件,加分在5分及以上的权威、核心等期刊论文请提前在复印件上注明。

(二)科研项目应有学校科研处备案的立项书,主持人和参加人身份以项目书列明内容为准;以横向项目申请加分的,还应提交项目经费到账证明(原件复印件都可)。

(三)公益活动、奖励表彰、专业实践、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加分应有相关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提交一份“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其中“申请奖学金等级”处不用填写;

上述所有材料自备材料袋,注明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及方向+联系方式,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以及不按提交截止日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奖学金。材料必须按照类别顺序放置,科研部分材料在上,综合素质材料在下,以便于审核打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0929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