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特聘、兼职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和学校相关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科(研究所、教研室)推荐、学院汇总和学校科研、人事、财务等系统提供数据的初核,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法学院2020-2021年度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认定推荐名单》和《法学院2020-2021年度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认定推荐名单》(名单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博士生导师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硕士生导师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公示期间可以向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请提交至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501,联系电话58908176。
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