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外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以世界上各个历史时期、 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性特征为研究对象。
学习外国法制史,可为我国的法律变革与发展提供丰富的滋养和宝贵的 启示,对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有积极意义。本教材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发展历史的系统介绍和阐释,旨在培养学生开放多元的世界法学视野,帮助学生在全面了解外国法律 发展的一般线索及其规律,夯实涉外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以史为鉴,加深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理解和认识,从而在法学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
法律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来不是孤立于社会而自成一体的,它为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所塑造,其运行又反作用于这些因素。因此,与以往外国法制史教材不同,本教材基于外国法制 史研究对象、研究框架体系的基本学术共识,在整体结构上按照古代法、中世纪法、近现代法等人类各个历史阶段先后出现的法律形态编排各章。各章分别以各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自身法律演变的历史沿革为线索,并结合各章的不同特点,打破根据六法体系划分章节的传统体例模式,尽可能避 免机械划分法律部门、人为割裂法律体系的做法,尝试在特定社会历史阶段性流变的整体框架下对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系统性梳理,探索法律制度作为特定社会构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相关社会因素之间持续互动中的系统性应对的同时,关照到不同法律文化演变中凸显的个性化规律,使读者对外国法律发展历史具有全面、系统、连贯而又个性化的认识和了解。
此外,本教材在系统性介绍外国法制史基本知识体系的基础上,追踪并反映学科研究的最新进展,加大了知识点的容量,强化了争议性的问题探究,在推进外国法制史课程的高阶化、提升教学内容的挑战度方面都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作者介绍】
崔林林,女,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教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外国法制史、比较法研究,代表作为《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之间——英美司法风格差异及其成因的比较研究》。
高仰光,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长期从事外国法制史研究,代表作有《〈萨克森明镜〉研究》等。
黄美玲,女,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外国法制史、罗马法研究,代表作为《法律帝国的崛起 —— 罗马人的法律智慧》。
郭逸豪,男, 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讲师。主要从事罗马公法、欧洲中世纪法律史和政治思想史研究。
王 静,女,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博士,宁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比较法、外国法制史研究。
李红海,男,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英国法律史、英国普通法、外国法制史、比较法研究。著有《普通法的历史解读——从梅特兰开始》《普通法的司法解读》《英国普通法导论》等,译有《英格兰宪政史》《英国普通法的诞生》《英国律师职业的起源》。另发表论文多篇。
张秋实,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外国法制史、英国法律史研究。
王银宏,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青年学者”,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研究,出版专著Verfassungskontrolle in China. Eine Historische und Politische Darstellung(德语)等两部,译著《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等3部,发表论文(译文多篇。
罗冠男,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北京市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外国法律史、比较法律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