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浙江班2019年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也活跃着法大学子的身影。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同等学力在职研修班。
一、【 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五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审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三、【开设专业】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经济法学 ■ 民商法学 ■ 诉讼法学 ■ 刑法学 ■ 国际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证据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四、【 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设置》]
专业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法学各专业必修课 |
基础课程 |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专业课程 |
中国宪法、比较宪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程序法、比较行政法、港澳基本法 |
民商法学 |
专业课程 |
民法总论、物权法、民法债权(包括合同法)、商法学—公司法与证券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票据法与保险法、侵权行为法 |
经济法学 |
专业课程 |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竞争法学、证券期货法、股权投资法、信托法 |
刑法学 |
专业课程 |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专题、经济犯罪研究、证据调查学 |
诉讼法学 |
民诉 |
民事诉讼方向: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执行法学、民事诉讼实务、仲裁法、 |
刑诉 |
刑事诉讼方向:刑事诉讼法总论、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程序论 |
知识产权法学 |
专业课程 |
知识产权法总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代理实务 |
证据法学 |
专业课程 |
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实务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专业课程 |
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比较环境法、能源法、环境法专题课程 |
国际法学 |
专业课程 |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题、WTO法律制度 |
五、【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安排周末两天)。
2、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授课。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六、【资格审查】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2、符合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3、全国统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以当年国家官方通知时间为准)
八、【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且有一定 科研成果。
2、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材料及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九、【收费标准】
1、课程班费用:30000元/两年(杭州班、宁波班);25000元/两年(温州系统);
2、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为:14000元;2019年现行标准(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的规定按照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标准另行收取。包含:答辩费、资格审查费、学位课考试费);
3、国家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学员自行负担;
重要提示:
1) 异地班由于教学资源稀缺性和报名人数限制,学员一旦报名后,个人原因放弃就读,视为个人放弃学习,无法退还学习费用。
2) 浙江面授班是法学院在浙江地区唯一设立的直属教学中心,请学员务必通过以下直属中心报名点报名,其他渠道报名和法学院无关,法学院不承担任何培养责任和论文指导义务。
十、【缴费方式】
费用缴纳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cwcwx.cupl.edu.cn/xyf/)端口进行缴费。此平台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官方缴费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科研楼;
报名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座东区429;
联系电话: 010-58902965/0571-88067519
联系人:方老师 18658826911 、周老师13456896251
汪老师13588363178/寿老师13735541608/钟老师1571144643/
程老师15710072452/霍老师 15710051347/叶老师 157128921405/
法学院直属直招教学中心:
1、中国政法大学浙江教学中心: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际会议中心
2、中国政法大学宁波教学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3、中国政法大学温州教学点: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网址:http://web.cupl.edu.cn/fxy/
本部电话:010-58902965、010-58908179、58908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