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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深圳班)2019年招生简章
时间 : 2019-01-02       作者:       阅读数: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深圳班)2019年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也活跃着法大学子的身影。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在深圳特区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在职研修班。

一、 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五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审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对象

公、检、法系统、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三、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四、 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设置》]

专业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法学各专业必修课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

专业课程

中国宪法、比较宪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程序法、比较行政法、港澳基本法

民商法学

专业课程

民法总论、物权法、民法债权(包括合同法)、商法学—公司法与证券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票据法与保险法、侵权行为法

经济法学

专业课程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竞争法学、证券期货法、股权投资法、信托法

刑法学


专业课程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专题、经济犯罪研究、证据调查学

诉讼法学

专业课程(民诉)

民事诉讼方向: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执行法学、民事诉讼实务、仲裁法、

专业课程(刑诉)

刑事诉讼方向:刑事诉讼法总论、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程序论

知识产权法学

专业课程

知识产权法总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代理实务

证据法学

专业课程

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实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专业课程

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比较环境法、能源法、环境法专题课程

国际法学

专业课程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题、WTO法律制度


五、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安排周末两天)。

2、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授课。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六、资格审查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2、符合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3、全国统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以当年国家官方通知时间为准)

八、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材料及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四张。

九、收费标准

 1、课程班学费:30000/两年(含教材费);

2、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为:140002019年现行标准(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的规定按照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标准另行收取。包含:答辩费、资格审查费、学位课考试费);

 3、国家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学员自行负担;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十、联系方式

深圳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国际人才大厦8楼802室

报名咨询电话:0755-82472165       手机号:13632854538

报名联系人:兰老师        QQ:185286460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

监督电话:010-58908177 / 58908179      刘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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