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法学院代表团一行赴瑞士德国交流访问
时间 : 2010-12-22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12月13日至1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宪法学研究所的张吕好、法理学研究所的侯淑雯、王新宇和张莉以及王文英组成的法学院代表团一行赴瑞士弗里堡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交流访问。
  

 

  受弗里堡大学联邦研究院邀请、由瑞士发展与合作署资助,12月13日至14日,中瑞双方在弗里堡大学Miseracorde楼 Senatssaal会议室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中瑞基本权利保护专题研讨会”。在研讨会开始前,联邦研究院主任HÄNNI Peter教授首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随后,双方进行了紧张充实的研讨和交流。研讨会共分四个阶段,先后由应松年教授、HÄNNI Peter教授和薛刚凌教授主持,每一主题发言后都进行了相应的点评和有针对性的提问和讨论。第一阶段的主题是“现代社会基本权利及其地位和重要性的理论基础”,HÄNNI Peter教授和张吕好副教授分别就中瑞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发言,之后我院张莉老师介绍了中国隐私权保护制度及面临的问题,伯尔尼大学Oesch Matthias教授则就瑞士行使基本权利面临的挑战发言,并以瑞士驱逐外籍人动议为例进行了具体阐释。第二阶段的主题是“特殊群体权利的保护:儿童与青少年”,儿童权利保护国际研究院主任、荣誉博士Zermatten Jean首先从国际视角对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尤其是预防规则和干预规则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我院侯淑雯教授则对中国少年司法的组织问题、实践中的保护制度及其问题进行交替发言,之后弗里堡大学 Hurlimann-kaup Bettina教授介绍了瑞士儿童权利保护尤其是儿童被倾听权保护的情况,我院王新宇副教授则就中国学前儿童受教育权保护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进行了分析。第三阶段的主题是“基本权利保护机制”,应松年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国行政法对基本权利的保护机制,包括价值基础、基本原则和救济机制等,HÄNNI Peter教授则就瑞士行政法对基本权利的保护机制发言,包括理论基础、公务员法和具体机制等。第四阶段的主题是“特殊群体的保护:农民工和移民权利”。弗里堡大学Murer Erwin教授就瑞士集体劳动法、公共劳动法和私人劳动法对劳动权的保护、我院王文英老师就中国矿工职业安全健康权保护、薛刚凌教授就中国农民工权利保护以及弗里堡大学GÖKSU Tarkan博士就瑞士对外来移民权利的保护先后发言。
  

 

  研讨会最后,HÄNNI Peter教授和薛刚凌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HÄNNI Peter教授认为,瑞士和中国的国情有较大差异,但也存在很多相近的方面,通过深入的学术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薛刚凌教授总结指出,中瑞双方就基本权利保护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使我们受益匪浅,希望这种坦诚开放的交流能够继续下去。但中瑞的文化差异、国家治理机制的差异等又决定了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同时,不可能采用完全相同的方法解决问题。薛刚凌教授还对瑞方细致周到的安排表示感谢。

  12月15日,在弗里堡大学联邦研究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法学院代表团一行又参观了弗里堡州立图书馆和艺术博物馆以及瑞士联邦议会等,体验和了解瑞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情况。
  

 

 

  为加强与国外知名法学院的联系、合作和交流,12月16日,法学院代表团一行访问了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汉堡大学法学院院长及其欧洲法律系主任 Armin Hatje教授、Hinrich Julius教授等参加了座谈。汉堡大学法学院院长首先介绍了汉堡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及其学生和师资,并着重介绍了行政法学学科的发展情况。随后,双方围绕中国和欧盟行政程序立法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应松年教授介绍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就有关这一主题进一步的研讨事宜交换了意见。薛刚凌教授希望汉堡大学法学院能与我院加强多种形式的合作,并邀请汉堡大学法学院的各位教授到我院开展学术交流,以促进双方学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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