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0日至6月14日,我校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率团赴台北市参加了“2010年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代表团成员有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郑永流教授、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王天华副教授、汪庆华副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王敬波教授、张莉副教授、林鸿潮博士、人权法研究所徐爽博士一行九人。
薛刚凌教授首先与主办方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学研究所筹备处主任汤德宗教授在会前进行了会见,双方就两岸及双方单位之间的学术交流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初步达成了共识。此次会议分为学校教育、职前教育、在职教育及社会教育五个专题,分别由翁岳生等担任主持人,薛刚凌教授担任职前教育专题评议人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的发言发表了评议意见。王敬波教授作为报告人也就大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进行发言。代表团其他成员也纷纷就会议内容发表意见。
“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是由我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两岸四地的知名法学科研机构共同发起的高层次区级学术交流平台,自2006年开始,每年一届,由四地轮流主办。2010年度的会议由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学研究所筹备处主办,来自两岸四地的 200多名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