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法学院与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法学院第五届中意法学高峰论坛:“行政组织法的渊源”成功举办
时间 : 2012-02-27       作者:信息录入员3       阅读数:

2009年12月1日-5日,第五届中意法学高峰论坛:“行政组织法的渊源”在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隆重举行。我校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博士生导师李树忠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博士生导师刘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杨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研究所讲师罗晓军老师;法学院讲师管晓立应邀与会。

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校长Guido Fabiani 接待了我校教师一行并进行了座谈,表达了对中国行政组织法历史传统渊源的兴趣,对方兴未艾的双方交流以及进一步寻求合作契机的期待。李树忠教授介绍了我校及法学院相关情况,认为中国政法大学与意方在私法领域的交流已见成效,而有关公法学间的互动一直未受重视,本次论坛的举办,开中意公法学领域学术交流之先河。今后,希望双方加强校际间各学术领域的交流,开拓学者互访、学生交换模式,为两国及两校间学术共进发展做出努力。

此次交流是中国政法大学与意大利罗马大学合作二十年来第五次学术交流活动,是与我校法学院的第一次交流,标志着公法领域合作的开始。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尤其以其私法而闻名,现代民法也是继受罗马法而成。可以说如果没有罗马法,就没有现代民法。法国、德国更是继受了罗马法从而形成了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对于公权力如何被限制,如何更好的为公众利益服务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我国行政立法顺应形势,不断努力将诉求法律化,这就需要综合比较各国经验,择优而从。另一方面,我国具有行政立法的优良传统,现代的实践经验亦有可取之处,意方也希望汲取我国公法领域的新鲜经验,以谋求持续发展。行政系统的完善发展对大国政治发展、国家制度管理极其重要,而罗马法中也有和谐的特质,这对共同开拓比较法研究领域提供了前提。之后对于以上观点,我校教师一行与意方Giampaolo Rossi教授;P.Carnevale e G.Serges教授;米兰大学Erminio Ferrari等教授就《中国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的关系》、《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对行政组织法带来的冲击》、《意大利行政组织的契约渊源》及《意大利的合法性原则》等问题,与罗马大学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并就最终将交流成果出版发行,以推动行政法领域合作更深入、更持久的发展商讨了相关细节。

法制的发展要放在更广大的背景下,才有可能寻得更合适的制度建制,而国际间的交流合作就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法学院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的中坚力量,尤其以行政法为特色专业,今后,要积极开拓交流渠道,为我国行政法制发展走出去、请进来做好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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