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欢欢 刘健)3月6日下午,韩国庆北大学李东植教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在学院路校区为研究生举行了一次有关韩国行政程序法的讲座,法学院副教授刘飞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李教授深切地表达了来我校交流并为同学作报告是非常荣幸的,中国政法大学和庆北大学的合作对推进两国的交流和促进两国法学研究及法治建设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并希望中韩两国在学术方面有更加活跃的交流。
李教授首先对行政程序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作以简单明了的介绍,指出不论在英美法系抑或大陆法系,行政程序法都已占据了重要位置。而韩国的行政程序法的诞生颇具波折。其先由学会组织倡导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于1987年由政府提出立法案,但由于现实问题和文化理念的抵制,历经十年之久,通过法案的不断修正和妥协,参照外国立法例,以适应韩国社会的现实需求,终在1998年1月1日方为实施,其中艰辛可见一斑。现行的韩国行政程序法在适用的十年间,随着时代的发展,历经四次修改,以最大限度的反映韩国的行政现实需求。李教授对韩国行政程序法的体例和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对该法中如申告制度,公民所具有的法律及标准解释请求权,电子公听会制度等特色之处如数家珍。由于韩国行政程序法,脱胎于日本行政程序法和德国行政程序法,而德国行政程序法更是处在渊源之位,故接下来李教授对德国行政程序法作以较详细的介绍。并将韩德两国的行政程序法相似和不同的部分作以简要分析。
最后,参加讲座的研究生同学就韩国行政程序法的立法背景,适用现状,理论研究以及与中国现实相关的问题和李教授进行了热烈而深刻交流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