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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法学实验班2009级专业实习总结暨2010级专业实习动员会
时间 : 2014-03-04       作者:教科办       阅读数:

 

  2014年2月28日,法学院组织召开法学实验班2009级专业实习总结暨2010级专业实习动员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昌平法院、昌平检察院、海淀法院、西城法院及昌平劳动仲裁委等实习单位的相关领导,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分党委书记刘大炜教授,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和教学科研办公室的各位老师,以及实验班2009级和2010级的辅导员和全体学生。会议由法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文英老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六年制法学实验班是国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为实现培养高级法律职业人才的目标,培养方案中特别规定了长达一年时间多个站点的专业实习要求,以切实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法学院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联系多家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所等实习单位,并安排多位校内专业指导教师,保障学生的专业实习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目前,2009级实验班学生已经圆满完成一年的专业实习任务回到学校,2010级学生也即将于3月4日开始前往工作单位进行专业实习。

  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袁钢老师首先简要介绍了专业实习情况,指出学生在专业实习中得到了多种能力的提升,在下一步实习组织工作中,还应当进一步加强校内专业指导与实习单位实践的结合,并细化和强调各项考核指标。2009级学生代表汪艳明同学作实习总结发言,认为专业实习有助于学生在法律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为人处事等众多方面综合素质的提高,并有助于将来就业时做出适合的职业选择。他还提出了建立单位、导师、学生相互间双向选择机制、建立更具体细化的评价标准以及适当提高补助等建议。昌平法院教培科于忠法官、昌平检察院教培处张智聪检察官及公诉二处处长洪磊检察官、海淀法院教培处周昕法官、西城检察院教培处处长马昭辉检察官先后就2009级实验班学生在各单位的专业实习情况作了发言,他们普遍反映法学院实验班学生法学基础较好,素质较高。他们在肯定2009级学生实习工作的同时也对2010级的学生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他们认为,专业实习是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技能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在校学生接触社会的重要平台,价值和意义重大;单位会尽最大努力提供最优质的实习条件,学生也应珍惜机会,学有所获。

  随后,法学院教学科研办主任江水长老师布置了2010级的专业实习工作,再一次强调了培养方案在专业实习时间、方式和实习成果等方面的要求。2010级实验班辅导员岳红池老师指出,学生要有踏实的态度,并发挥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单位安排的工作做到最好。除了法学知识和技能,还要注重其他方面的提高,通过长时间的专业实习来理性客观评价自己,明确职业方向。昌平区仲裁委是2014年新增的实习合作单位,会上,马跃龙科长以师兄的身份用自己当年就业时的亲身经历与学生们进行交流,鼓励学生利用好实习机会,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打好基础。2010级学生代表卢嘉鹏发言表态,珍惜实习机会,努力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期待更大收获。自由发言阶段,邓建新和赵志华等专业实习校内指导老师畅谈了自己在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时的心得体会。

  最后,刘大炜书记和薛刚凌院长讲话,刘书记期望学生在实习乃至今后的工作中要有良好心态,积极面对理论与实践、实习与工作的差别,并鼓励学生在实习中多关注自身的缺点和不足。薛院长表达了对实习单位、校内老师和学生的感谢,提出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的的专业实习要以能力与品质的提高为导向,注重司法实践中还原事实、法律适用和衡平三大能力的提升。法学实验班2009级专业实习总结暨2010级专业实习动员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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