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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杨案看体育法律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及教学改革——对交叉询问和程序规则的再认识”学术研讨会
时间: 2020-03-26|点击:

2020年3月25日,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通过在线会议方式成功举办“从孙杨案看体育法律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及教学改革——对交叉询问和程序规则的再认识”学术研讨会。旨在提高我国体育法治建设和体育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近期体育法研究所结合马宏俊教授主持的北京市社科重大课题《北京冬奥会的反兴奋剂法律体系及防控机制研究》课题,针对近期热议国际体育仲裁案件中呈现的体育法治和法学教育问题,举办系列在线研讨会。本场研讨会是系列研讨的第五场。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马宏俊教授、副所长姜涛副教授、王小平教授、袁钢教授、张笑世教授、邓建新副教授、清华大学田思源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姜世波教授、潍坊学院朱文英教授、福州大学李智教授、运城学院陈华荣教授、盐城师范学院张兵教授、山西大学石岩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智慧教授、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炜律师、北京市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寿志律师、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双全律师等参与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张笑世教授主持。

研讨会围绕“从孙杨案看体育法律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及教学改革——对交叉询问和程序规则的再认识”的主题,主持人张笑世教授从国际体育仲裁中孙杨方的律师对于交叉询问和程序规则的理解存在的问题、对孙杨案开庭过程中双方律师的表现评析、从孙杨案看我们体育法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体育法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四个方面提出相关问题及意见供专家学者们讨论。张笑世教授特别就体育法专业硕士培养方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体育法专业硕士的培养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培养方案缺乏机动、培养方案有没有体现出体育特色、教材的选用以及实践导师的聘任等,因此他建议,应当进一步推进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同时在校内实践教学课中增加体育法律案件的内容,另外还需要组织编写适合的教材,以及聘请能够指导体育法律仲裁实践的校外兼职导师。

袁钢教授对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作了简要的介绍,并分析了其中的问题,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特别提到,学生论辩能力的提高,需要校内老师和校外实践老师合作完成,以及重视培养研究生的法律思维,加深研究生对于全球法律秩序的理解。吴炜律师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分九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第一,体育法人才应当对不同法律体系下的规则有充分的掌握;第二,反兴奋剂案件,包括其他纪律案件,在体育仲裁案件中要求有类刑事思维;第三,国际商事仲裁中对时间的把握有很高要求,比如安排证人的时间;第四,对于交叉询问中的证人培训,普通证人和专家证人应当有不同准备技巧;第五,应当对相关体育法案例进行系统性整理和研究;第六,律师对于应对翻译问题应提前准备,同时了解当地文化;第七,体育法人才的培养应当是一种国际法律事务人才培养,因此应当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类型的国际交流活动;第八,中国仲裁员应更多地参与国际体育仲裁;第九,应当通过产学研一条龙的方式培养体育法人才,尤其是对学生语言能力的培养。田思源教授认为,对于体育法学生的培养,首先,应多开设选修课,同时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另外,需要重视教材的编写;最后,还应当多举办辩论赛等活动,形成良好的体育法学习氛围,并不断扩大体育法的影响力。他还提到,培养目标应考虑多个方向以及可能性。刘智慧教授认为,对体育法研究生的培养应当全面。她还对法本法硕和非法本法硕研究生的课程具体设置发表了意见;最后她指出,应当促进法学背景和非法学背景学生的交流,而且,对体育法研究生的培养应当为其提供更多的择业范围。朱文英教授认为,体育法学生的素质需要综合培养,包括规则意识、国际体育争议解决与国内争议解决的思路差异、中西方法律思维的差异以及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她还发表了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看法,她认为,在既定学分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增加体育规则课程的内容,以及增加模拟仲裁中的实操内容。姜世波教授认为,法本学生和非法本学生的知识结构差异很大,因此对于法学背景的学生,相关法学基础课程可以适当减少,从而增加体育法专业课程;另外,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课内课外双轮推动;同时可以考虑聘请具有英美法系经验的外籍老师。安寿志律师认为,体育法人才的培养不应局限于体育争议解决人才的培养,应该侧重于体育法人才的培养,使其掌握相关的专业技能从而应对体育产业的发展。石岩教授通过反思目前国内占主流的律师培养体制机制,提出对教学培养方案改革的意见,他认为,应当重视体育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加强法学研究方法的培养,多开设这方面的课程,着重于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董双全律师就孙杨案件中的具体审理过程认为,WADA对己方和运动员适用的原则应当对等;此外他认为,中国反兴奋剂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在国际上并未得到足够的肯认。陈华荣教授认为,对非法本法硕和法本法硕的体育法研究生的培养思路应该有重大区别,对于体育法非法本法硕学生的培养应当更灵活多向;对法本法硕学生的培养,他从国际、国内需求层面分析了培养的目标定位;他还指出,法律思维、辩论能力、文本起草能力、沟通能力等都是体育法人才应当具备的能力,应当在课程设计上得到体现;同时要重视实践教学,让学生参与到真正的体育赛事中,从而加深对体育法的认识。张兵教授提出,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应树立职业能力标准,他同时指出,法硕学生需要较强的经验,因此在学校培养中应注重基础教学,另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磨练。

最后,张笑世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简单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各位专家学者的不同观点碰撞激烈,建议有理有据,同时衷心感谢与会专家为体育法律专业硕士培养建言献策。本次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