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法学院第23期行政法诊所录取、分组工作已经结束。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每周二上午8:00—12:10上理论课的时间,以及每位同学各自的值班时间,不要选修其它课程,以免发生冲突。本期行政法诊所实习期间,请按时上课,按时值班,不得无故缺课,一旦发现,按零分处理。
第23期行政法诊所录取分组名单.xls
行政法诊所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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